1、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 ;
2、总公司章程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3、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;
4、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;
5、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;
6、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7、分公司负责人履历及照片(一寸免冠照片六张);
8、总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委派书原件;
9、分公司经营范围;
10、其他相关材料(房屋租赁合同原件、房产证复印件加盖产权人印章)。
11、总公司成立批准证书(加盖公章);
二、流程:
查名→办理工商营业执照(含刻章)→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
→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→办理税务登记证。
三、时间:
1、查名: 5个工作日;
2、营业执照: 10个工作日;
3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个工作日;
4、开户许可证: 1个工作日;
四、费用:
1、政府规费:约计1150元人民币;
2、服务费: 面议
随机阅读
- [注册分公司] 注册外资代表处规范要求
- [注册分公司] 注册代表处所需材料
- [注册分公司] 外国公司在中国申办分支机
- [注册分公司] 办理外资分公司告知书
- [注册分公司] 代表处注销
- [注册分公司] 需要特殊审批的代表处
- [注册分公司] 外国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程
- [注册分公司] 代表处的解释
热榜阅读
本周TOP10
- [注册分公司] 注册外资代表处规范要求
- [注册分公司] 外国公司在中国申办分支机
- [注册分公司] 代表处的解释
- [注册分公司] 需要特殊审批的代表处
- [注册分公司] 办理外资分公司告知书
- [注册分公司] 代表处注销
- [注册分公司] 注册代表处纳税
- [注册分公司] 注册代表处所需材料